为了加强对“沈阳站”站内科研成果、仪器设备、试验与监测设施、物资等的安全保卫工作,使站内的监测、试验、研究、生产、生活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,也使门卫管理工作科学化、系统化和制度化,特制定安全保卫管理制度,以强化安全保卫工作。
1. 门卫人员必须认真负责,每天24小时值班,坚守岗位,白天、晚上要随时巡视整个站区,对重点部位,如样品库、库房、气象观测场、晾晒场、重大项目实验田、综合楼等要重点巡视,严查火灾隐患、检查门窗关闭情况,以确保安全;
2.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区,找人办事者请在门卫等候,由门卫通知有关人员到门卫室接待或领入工作区;
3. 沈阳站实行登记制度,来站工作的老师、学生每日到站后需签到;
4. 外来车辆进入沈阳站应进行登记,门卫有权对车辆进行严格检查,运出物资需要出示站管理人员签字的出门证并进行登记后方可放行,骑自行车携带物品或手拎重物出站均按此办理;
5. 外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工作区或办公楼内,对不服从管理、无理取闹、扰乱工作秩序者,可报告公安机关;
6. 门卫昼夜交接班时,应对各处全面检查交接;
7. 禁止饮酒后上班,更不允许在岗位上饮酒、会客,工作时间不准做有碍工作的其它活动;
8. 冬天下雪后,应主动清扫分担区的积雪;
9. 站大门20:30锁门,综合楼晚上21:00点锁门,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工作时间或晚归者,应提前向值班人员说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