站内车辆是为保证科研和行政管理而配备的交通工具,为安全、合理、高效使用车辆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。
1. 车辆由专人负责管理(主管副站长和专职驾驶人各司其职);
2. 通勤时间:4月1日-11月15日,每周一、三、五所内8点发车,11月16日-次年3月31日,每周三所内8点发车;
3. 专职驾驶人需随车带好驾驶证、行车证及相关有效证件,行车中严格遵守交通法规,做到依法行驶、文明行驶、安全行驶,严禁酒后驾车;
4. 专职驾驶人需加强业务学习,自觉爱护车辆,经常检查车况,出现问题及时维修,认真做好“二查”(出车前查、收车后查)、“四良”(转向、制动、灯光、喇叭)、“两洁”(车容整洁、车内整洁);
5. 乘员严禁将易燃、易爆和腐蚀物品带入车内,司机有义务例行检查并有权制止违规行为,加强对灭火器具的管理,确保其性能良好并做到器具随车;
6. 出车前要填写《用车申请表》,注明用车事由、起止地点、起始公里数、用车时间、用车人;
7. 出车结束后,车辆须停放在研究所内或站内指定位置,并在《行车记录表》上注明行驶里程,并签字,凭当月的《行车记录表》报销油票,年终核算车辆运行成本;
8. 车辆加油须使用对应车辆的加油卡(一车一卡),如需加其他型号油,或因特殊情况无法使用加油卡支付,需填写《非常用油和现金加油说明表》,并由同行人证明,经站长和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后方可报销油票;
9. 每次加油后,需保留加油小票,并登记车辆油耗台账,油卡金额变动需由经办人签字确认,确保记录完整、清晰;
10. 车辆保险需按照研究所要求,在政府采购定点单位办理并缴纳保险费用;
11. 专职驾驶人发现车辆问题需维修时,必须按照研究所要求,事先由站长和相关职能部门审批,车辆保养后索取正规发票和保养明细,方可入账;
12. 通勤车由司机专人管理,不得私自出车,对未经批准用车发生的费用或事故损失由司机本人负担;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允许他人用车,否则发生事故除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外还将追究司机与当事人责任。
附:公共交通信息
如自行坐车前往生态站目前可往返班车:
灯塔车联系电话: 13898247711
(1)五爱深港客运站发车时间:6:20、7:00、8:00、8:30、9:00及以后至晚上7:00原则上半小时一趟车,到陆军总院门口需要十分钟左右。(6:20、7:00、8:00、8:30这四趟车发车时间比较准确。9点及以后的车,人多发车间隔短,人少发车间隔长,具体请打电话咨询。)
(2)灯塔到沈阳的车:早上6:00以后20分钟一班车,11:10~12:00中间没有车,然后是12:00、12:25、12:40、1:00在灯塔发车,下午1:00以后半个小时一班车。冬日末班车:17:00;夏日末班车:17:30。灯塔到十里河生态站门口大概25分钟。
以上时间,仅供参考,具体时间如有变动请按电话联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