辽宁沈阳农田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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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堂管理制度
作者: 沈阳站 更新时间: 2016-08-23

    为确保站沈阳站食堂的伙食标准和卫生安全,能够更好的为来站科研人员做好后勤服务,特制订此管理制度。


1. 成立由站员工、课题组人员组成的食堂管理委员会,定期征求在站工作人员对伙食管理的合理化建议,努力改进餐饮质量;

2. 设专人负责组织协调炊事工作,检查督促食堂人员落实各项管理规定;

3. 食堂工作人员要加强学习,认真执行卫生制度,掌握食品安全法规,注意食品卫生,严格执行烹饪操作规程,确保食品安全;

4. 厨师应加强学习,努力提高炊事烹饪技术;

5. 食堂管理员负责食堂的用电、用火、用气等安全;

6. 食堂管理员协同厨师提前制订每周食谱;

7. 食堂管理员负责购买原材料,并填写“沈阳生态站食堂原材料验收登记单”,食堂管理员和验收人员签字,每月食堂管理员与财务秘书结账;

8. 管理员采购物品前与厨师联系,做到计划进货,采购货比三家,不购买腐烂、变质、发霉、过期及有毒有害的产品,采购的各类蔬菜、鱼肉、瓜果必须新鲜,确保安全质量,采购物品需清点验收,认真填写采购凭证;

9. 用餐人员每次用餐时签字(包括站上人员),以备成本核算所需。如接待来访客人,食堂管理员填写“沈阳生态实验站招待登记单”,并请负责接待人员签字;

10. 就餐时间:早7:00-7:30,午11:30-12:00,晚5:30-6:00(夏季)/5:00-5:30(冬季)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就餐或需要延长就餐时间,请与食堂管理员联系;

11. 沈阳站的伙食按成本收取费用,水、电、煤气的费用由站上承担,餐费标准暂定为早餐2元,午餐6元,晚餐6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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